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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证券:医药生物行业: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办法出台,推进统筹药店利好行业集中

发布者:wx****e2
2021-01-14
407 KB 3 页
东方证券 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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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证券:医药生物行业: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办法出台,推进统筹药店利好行业集中.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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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2021年1月11日,医保局发文称,《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已于2020年12月24日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推进门慢、门特药房开放。办法规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可以申请纳入门诊慢性病、特殊病购药定点机构,相关规定由统筹地区医疗保障部门另行制定。一方面政策进一步推进医保统筹账户接入零售药店渠道,有效推动院内处方外流,并丰富支付手段;另一方面,有能力申请统筹账户的多为头部企业,从而对行业头部集中趋势也有促进作用,且有利于药店企业对接慢性病用药、特殊病用药的生产企业,丰富其供应链。认可电子处方外配处方药。办法规定,定点零售药店可凭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电子外配处方销售药品,并需要保证处方销售数据真实性和可追踪性,进一步落实处方药用药安全,加强监管。我们认为电子处方的流转是处方外流的前提条件,认可零售药店电子处方的流转,将有利于企业与医院之间协同合作,多角度多层次试点处方外流的有效模式,目前已有梧州等模式相对成熟,随着处方外流寻找到适合的模式,预计外流速率将面临提速。加强监管,违规连坐制度趋严。办法规定,总部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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