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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主体信用等级评定标准

发布者:wx****31
202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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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主体信用等级评定标准 勘察单位信用等级评定标准 项目 类别 信用信息 计分标准 计分上限 备注 基本信息 基础信息 取得资质证书,并录入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 100 总分上限150 基础分直接得分 良好信用加分 就业贡献 吸纳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者对建筑工程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内地就业培养 ﹢1/1人 上限10分 就业人员加分必须持有本单位一年以上社保并连续缴纳,吸纳就业不够一年的满一年后在次年加分,一年以上的可在连续期内每年享受加分政策。  纳税信息 评价周期内本地纳税额 +0.1/1万元 上限10分 以税务部门信息或出具的纳税发票为准。 获奖信息 获国家级奖项 一等奖﹢10/项 二等奖﹢9/项 三等奖﹢8/项 上限10分 所有获奖和表彰只限西藏行政区内产生的良好行为。未设等级的获奖或表彰均按一等奖加分;设置等级的获奖或表彰等级以外的优秀奖、组织奖、鼓励奖等不加分。对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组织的表彰或奖励只限党政部门、群团组织委托或指导的表彰或奖励,对自行组织或内部的表彰或奖励不加分。 获省级奖项 一等奖﹢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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