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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口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府〔2023〕1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相关企事业单位:
《海口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十七届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口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1日
(本文有删减)
海口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3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2022〕27号)精神,科学有序推进海口市碳达峰工作走深走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始终锚定“一本三基四梁八柱”战略框架,持续放大海口省会优势,以结构优化为突破口,以机制改革为主抓手,以科技创新为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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