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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房地产行业点评研究:上海率先落地税收优惠,促进改善需求释放.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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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事件
11月18日,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一是明确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二是明确取消标准后相关个人住房交易税收事项。
契税:提高面积判定标准,降低二套房税率
本次政策后,上海契税的户型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升至140平方米,进一步提高优惠税率的住房覆盖面。此外,下调了二套房的契税税率,对于140平方米及以下的二套住房,税率由3%降至1%,对于140平方米以上的二套住房,税率由3%降至2%。以上海120平、价格1000万的二套住房为例,本次政策调整后可节约契税20万元。
住房增值税:免征2年以上原非普通住宅增值税
本次政策前,在上海出售个人购买2年及以上(含2年)的住房时,需缴纳一定住房增值税,计算方式为:增值税=(税务核定价-原值)÷1.05×5%。本次政策后,个人购买2年及以上的原非普通住宅对外销售的,不再征收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降低原非普通住宅个人所得税税率
本次政策前,在上海市转让个人住房,对于不满足“满五唯一”的非普通住宅,以转让收入的2%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计算方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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