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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证券:计算机行业点评报告:数据资源会计处理规定落地,数据拥有者或将率先受益.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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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2023年8月21日,财政部对数据资源会计处理及入表的事项印发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自2024年1月1日开始实施。《暂行规定》确认数据资源为无形资产或存货,并进行后续计量与入表会计处理:按数据资源的持有目的,依据相关的定义和确认条件,可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并进行后续计量;入表要求:资产负债表中,在“存货”、“无形资产”和“开发支出”项目下均增设“其中:数据资源”项目;披露信息:企业应在无形资产/存货下面,按照外购、自行开发/加工、其他方式取得的分类进行披露;企业应当披露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数据资源无形资产,以及用于担保的数据资源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当期摊销额等情况;其他与数据资源应用情况相关的信息,企业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自愿披露。【我们认为】1.数据拥有者增厚资产负债表:数据资源入表明确了数据作为资产的价值,目前拥有数据的企业可以直接盘活存量数据的价值。2.激励数商加工数据赋能:数据资源入表刺激企业进一步挖掘数据的价值,而数据加工是为数据增值的直接方式,故看好数据加工服务商的市场定位。3.数交所参股方受益于数交所业务流通加速:数据资源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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