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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之道法自然

国学之道法自然

  • 课程主讲:翟鸿燊
  • 视频数量:5讲
  • 所属机构:
  • 课程时长:3小时20分钟
  • 所属分类:科学探索

国学之道法自然的相关介绍

    道法自然是老子的哲学思想,出自老子《道德经》第二十五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其主张不管是治理国家还是管理企业,都要用自然之法。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


    “道法自然”,这里的“自然”是自然而然的自然,即“无状之状”的自然。人受制于地,地受制于天,天受制于规则,规则受制于自然。而我们科技的每一次的进步都以为自己看清楚了这个世界,掌握了这个世界,是绝对的真理,然受制于自身所限,随着时间的推移,再迈一步的时候,又自嘲自己停留在某种固定的思维中几百甚至上千年?从这里可以看出老子的法的意识里,就是自然法。当然,法制的概念尚未形成。不过,在治理国家时,他主张用自然法来治理天下。

    含义

    无生有,有归无。这是万事万物的起点和终点以及运动变化的最后依据。无外无他,无蕴含有且是有。无生有,是无动而有然,也就是说,无自然而有然。

    有源于无而归无。有归无是有动而无然,也就是说,有自然而无然。无有是一体的两极。无有向对方的运动,或称双向运动或反运动,就是自然。

    无有就是道。往返的运动,或自然,就是德。德就是道内两极之间往返的关系。

    一是无,二是有。一生二,二归一。一生二归交合而生的三就是德,就是自然。

    一是阳,二是阴。阳授阴,阴受阳。阳授阴受交合而生的旋转就是德能,就是自然。

    阴阳有限而失衡,阳授阴受失衡而生正负。产生正负的旋转仍是德能,仍是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