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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语言的法律界限

网络语言的法律界限

  • 课程主讲:童之伟
  • 所属机构:华东政法大学
  • 视频数量:5讲
  • 所属分类:人文社科
  • 课程时长:1小时33分钟
  • 课程人气:2170

网络语言的法律界限的相关介绍

    本课程为华东政法大学童之伟教授主讲的网络语言的法律界限开放课程教学视频,全套视频共5集,由外唐网整理免费共享。

          章立凡:各位晚上好!刚才两位都是法律专家,他们讲了很多非常专业的东西,我就从一个网民的角度谈谈我自己的感受和困惑。

          首先谈第一个感受,提出7条底线、出台了两高的司法解释以后,就不断地有网友提醒我:就是给你们“量身定做”的(现场笑),章老师您可千万小心点。但我心里很坦然,为什么?我是搞历史的,我所写的有关历史微博都有出处,每写一条微博都像做一篇文章那样,有一个观点,先要查查个东西的出处在哪儿。这么多年,从2009年开始发微博到现在,基本上遵循这个原则,即我所发的历史类微博必定有出处,如果在史实上有争议就不发。不断有人指责——“章立凡你这个人,你造谣、你诬蔑、你诽谤”,我说“那好,请你们大家检举我,哪一条?诽谤了谁?”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哪位就我提出的条件,能够成功地检举出一桩,所以我在新浪的信用分一直保持在80分(现场笑)。

          第二点,我觉得司法解释出台,对我而言比较好,为什么?因为经常有一些匿名的网民在网上对我或我的家人进行人身攻击,我也经常检举他们,这种情况在两高司法解释出台以后也出现过。后来我就贴了一条警告:你们要注意了!现在我开始搜集你们诽谤的证据,像这一条对我进行了诽谤,请大家赶快转够五百次。很快就转够了五百次,我就向新浪管理层@老沉 (陈彤)他们提出:现在已经够五百次,请你们提供这个ID的个人信息。之后这个ID所发的诽谤微博就消失了。我跟他们讲明白:两高的司法解释也可以为我所用,这是一把双刃剑。有人说现在是“大V们的黄昏”,他们在“纷纷撇清自己”,我从来没有撇清自己,也没有必要撇清,因为我所说的都是有依据的东西,我也可以用这个规则来要求其他人。我认为,有规则比没有规则好。前些时候记者采访我,谈到7条底线,我说很好,我愿遵守这7条底线,就在这7条底线的基础上发言。因为我认为这7条底线的共同底线,就是宪法35条所规定的公民言论自由和其它自由。如果大家都站在宪法角度发言的话,是没有问题的。对此我的看法,和很多心里不太有底的人不太一样(现场笑)。

          当然我也有我的困惑:即“公域”和“私域”如何划分的问题。两位法学专家用很专业的语言讲这个问题,现在用我的专业语言讲这个问题。我们知道严复是上世纪思想界的先驱,严复先生翻译密尔的《论自由》,把书名译作"群己权界论",讲“群”和“己”、“公”和“私”的区别,提出公域和私域的区别,公域是讲“权力”,私域讲“权利”;公域讲“民主”,私域言“自由”。所以"群"与"己"的关系要搞清楚,不能用公权力来干涉私域的事情。这个事情我有困惑,困惑在什么地方?我刚刚到新浪微博开博时,也有一些言论上的冲撞,有人跟我建议:这个人老骂你,拉黑他。后来我们有一个讨论,拉黑算是怎么一回事?当时有不少人认为:新浪社区也有公域和私域之分,他们认为新浪社区的广场属于公域,站在社区广场往四周看,有这么多的个人主页,这个主页是个人的私域。人家提示我:如果有人冒犯你,你可以把他拉黑,因为他侵犯到你的个人权利。当时我比较认同这个观点,由此就有了一些思考,觉得发帖就相当于在自家的花园里摆花;浏览就是隔着花园篱笆看花;跟帖相当于过路人评论:这家花怎么样,那家花怎么样,但只是过路人评论;如果加粉了,就是说我迷上了你家的花了,你家的花种得真好;互粉了,是请你到我的园子里,我也可以到你的园子里去,大家切磋花艺;还有一种是拉黑,拒绝某人入内,不欢迎你。我觉得这中间似乎有公共空间和私人空间的分别,站在微博社区广场上向四下看的时候,可能看到各家都在那儿摆花,你对哪个有兴趣,可能跟他有交集,这时候可能有属于公共空间的一些交流。但在一般情况下,每个人在自己的领域里摆什么样的花、种什么样的草是他自己的事。我这个说法在法学角度不一定很专业,只是我自己的一种感受。所以昨天晚上我突发奇想把这条帖出来,然后新浪邀请我说:这个话题还没有,你可以来主持这个话题。所以昨天晚上我正式地把“微博的司法定性”做了一个话题。这个话题怎么来的?是2011年金山公司诉周鸿祎案子,北京一中院有对微博的定性:“微博作为一个自由发表言论的空间,可以以个人视角通过只言片语,表达对人和事的所感所想,为实现我国宪法所保障的言论自提供了一个平台”。平台有一定的公共空间的性质,但又是有很多个人的观点在上面,所以我觉得这里面有一个“群己”界限之分。这个问题我想的不是很清楚,只是把这个问题提出来,如果各位有兴趣可以一块讨论这个问题,到底什么是“群己”界限,什么是“公域”,什么是“私域”,公权力在私领域里如何对待私领域所所提出的个人观点,这个问题我希望有讨论。

          另外我觉得还是要认识到时代的进步,毛时代是一个完全的封闭的、信息垄断的社会,在那个社会里,最后完全没有言论自由了。80年代的改革开放带来了思想解放,我们获得了一定程度的言论自由,但时紧时松。到了90年代中期,互联网进入中国以后,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自媒体,打破了信息的垄断,而且也改变了信息传播的走向。在这以前所有的信息,比如林彪事件出来了,一定是毛主席、周总理先知道,从政治局到省军级、地师级、县团级,最后才到居委会的大妈,这是自上而下的信息传递。自从有了互联网和微博后,很多人用他的智能手机在现场实时发布信息,这说明,现在一个小人物可能最先得到最重要的信息,信息的传播走向已经改变了。由于科技的进步,实际上信息垄断已经不可能再持续。这是一个非常大的进步。在这种进步之下,开历史倒车其实是没有出路的;封杀言论,可能会使一些蓄积的能量转入地下,且不论是正能量还是负能量,总之是一种能量,而且这种能量一旦转入地下,没有公开宣泄的渠道,蓄积起来会很危险,会导致一种不可预见的爆发,历史上有过非常多的先例:大家都不说话了,这个国家一定危险。这点需要我们政策的制定者特别注意。

          那要警惕什么东西?我认为规则是必须的,但是规则必须是良规则,有规则比没有规则好,我愿意在有规则的言论环境中发言,我认为这是非常理想的事情,现在我就怕没规则,但这个规则必须是良规则,不能是一个恶法。良规则是什么样的?我认为需要保护多数网民或公民的言论自由,而且这种规则应该是经过广泛的讨论,能够被多数人所接受的东西。也就是说,在公域之中是要讲民主的,私域是要保障自由的。在这种情况下还是要区分什么是真话、什么是谣言,要警惕利益集团借追查谣言的机会打击说真话。习近平主席讲得非常好:“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对此我写了一条微博,提出需要界定“无则加勉”这四个字,“无”指的是不是谣言,是不是诽谤;“加勉”能不能等于“加罪”?这些界定非常重要。要保障言论自由,要欢迎大家提建设性的意见,要发挥正能量,首先就要保证说真话的自由。把批评者打成或逼成反对者,这是非常愚蠢的政治。现在的困惑就在于很多规则非常模糊,可以任意地加以解释,这样的话,所有人都没有安全感,会增加非常多的负面情绪,对于国家的未来和公民的生活、言论环境非常不利。谢谢!

          提问2:我是一个五毛,首先是我看到习近平在8月19日的一个讲话,把这个事情提到及其高的层次,我想问的问题是:目前网络对于毛泽东的评价是最核心的,对于其他人的评价不可避免地影响到群众对毛评价的一种方式。第二个问题是,军民有言论自由,实际上这个事情达到了这个高度,必须达到了宪法第一条,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任何人都不能破坏社会主义制度。从法理上来讲,在《宪法》第1条、第30条如何做,如果要对宪法这一条实现的话,不知道学界的研究是什么?谢谢!

          章立凡:对于毛泽东的评价,80年代中共已经做出一个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这个决议至今有效,这个决议彻底地否定了由毛泽东错误地发动的文化大革命。这么多年来,关于毛泽东的这项错误,中共中央没有新的说法,在这个问题上不应该存在争议。但我也注意到这种情况,长期以来,文化大革命的历史被有意地遮蔽起来,大家很少去提起,关于文革话题一直是个敏感的问题,文革的研究以及有关的书籍出版,也都是严格的掌控。我想是基于这样的原因:如果全盘地否定毛泽东,就有一个执政党的合法性问题,因为毛泽东带领执政党建立了新政权,如果把新政权的缔造者给彻底否定了,这样就产生了一个悖论:执政党的合法性何在?我个人觉得这个问题不难解答,因为历史是一个长过程,不能够说由于他的某些错误,今天碍于某种原因就不能提了。我觉得真正把毛泽东的错误讲清楚,有利我们这个国家的长远发展,现在有很多问题,有很多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比如领导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决策不透明的问题等;长期处于无竞争状态下的执政,体制外没有其它的党派可以和执政党竞争,导致执政党内部斗争的激化,才有了文化大革命,这是由于消灭外部竞争才导致内部权力斗争。文化大革命和毛泽东的错误,有非常沉重的历史教训。如果想要避免再重蹈文革覆辙,需要把这个问题讲清楚。这是第一个。

          第二,谁最怕文化大革命?我觉得老百姓不是很怕,有些老百姓看见文革里斗领导干部的图片还挺兴奋:这家伙可挨斗了!很容易地联想到现在的贪官,很希望贪官遭遇这样的整治。但要注意的是,毛用的是运动方式来治国,不是用法治治理国家,他首先破坏了法治,虽然他整了很多人,有些人今天看来应该整,但毛泽东破坏了法治也破坏了人权,刘少奇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选举出来的国家主席,居然被党主席用政变的手法推翻了,囚禁迫害至死。这样惨痛的历史不能不提。如果不提,忘记过去,国家还会犯这样的错误,而且我感觉现在还有再犯这种错误的苗头。所以在毛泽东评价问题上,错误肯定不是毛泽东一个人犯下的,也有当时这个体制和这个领导层本身的问题,具体到毛泽东这个人和他的思想,我觉得应该有一个公正的历史评价,首先把他从神还原到人,然后从人的角度分析他的一生,功过如何,这不难得出结论。毛对中国历史是贡献大,还是造成的损害大?文化大革命不但摧毁了我们这个国家几千年下来的文明,我们的传统道德、人性通通被他摧毁,这种损害对民族来讲是非常深重的,这种罪孽应该被历史记载。不知道我说的是不是能够让你满意,但希望我的解释能引发大家的思考,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