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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税务局:2018年新个人所得税法培训.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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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新个人所得税法培训》主要亮点
建立对综合所得按年计税制度:此次改革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4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按年计税,体现了量能负担原则。
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将综合所得费用减除标准从原来的3500元/月提高到5000元/月(60000元/年),降低了低收入群体的负担。
首次设立专项附加扣除:增加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扣除,进一步增强税制的公平性。
调整优化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以改革前工资薪金所得3%-45%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为基础,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大幅降低中低收入者税负。
增设反避税条款:为维护国家税收权益,根据自然人避税的特点,借鉴企业所得税法反避税的经验,增设了反避税条款,营造公平、透明、有序的税收环境。
健全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对综合所得按年计税,实行“代扣代缴、自行申报、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优化服务、事后抽查”的征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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