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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证券:养老保险体系研究(五):中国补充养老险:个人养老金的发展现状与制度优化.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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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支柱养老保险,通常由个人自愿参与,以增厚老年人退休后收入为目标。中国的第三支柱养老保险起步较晚,直到2022年,才在前期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险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试点个人养老金制度。2024年末,个人养老金制度从试点地区推向全国,标志着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正式建立。
当前的个人养老金,可以被视为一个具有缴费上限的封闭式投资账户。居民每年可以向该账户进行最高1.2万元的缴费,用于进行符合规定的投资。等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龄时,可以从该账户中领取所积累的资金。缴费时,缴费金额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领取时再按照领取金额的3%单独补税。
对居民而言,是否参加个人养老金,主要受两个因素影响:税惠力度及超额收益。一方面,由于领取时存在补税,居民在缴费时享受的税惠水平,至少需要大于补税规模,才能真正享有税惠。另一方面,由于个人养老金很难提前领取,居民会要求个人养老金产品有较高的超额收益,作为流动性补偿。只有二者同时成立,或者超额收益足以用于覆盖补税时,缴纳个人养老金才显得划算。
试点地区,居民参与个人养老金的热情并不高。截止2024年末,36个试点地区开户人数约在7000万人左右,占试点地区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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