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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煤电重大政策点评:煤电容量电价政策出台,推动煤电固定成本回收及实现稳定盈利.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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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2023年11月8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规定了容量电价实施范围、容量电价水平确定、容量电费分摊以及容量电费考核等内容。国信公用观点:电力系统调节需求释放,驱动煤电容量电价政策出台,《通知》明确规定煤电容量电价按照回收煤电机组一定比例固定成本的方式确定。其中,用于计算容量电价的煤电机组固定成本实行全国统一标准,为每年每千瓦330元2024~2025年多数地方回收固定成本的比例为30%左右,部分煤电功能转型较快的地方适当高一些,为50%左右。2026年起,将各地通过容量电价回收固定成本的比例提升至不低于50%。根据《通知》规定,2024-2025年国内多数省份煤电容量电价为100元/千瓦·年(含税),河南、湖南、重庆、四川、青海、云南、广西的煤电容量电价为165元/千瓦·年(含税),根据各省份火电装机容量测算,容量电价规模超千亿元。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有助于煤电盈利稳定,有利于新建煤电机组回收投资成本,实现煤电由主体电源向灵活支撑电源功能转变,对终端用户电价影响较小,而对可再生能源电价带来一定影响。建议关注火电装机容量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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