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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证券:房地产行业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点评:盘活资金,优质房企再迎支持.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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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描述11月14日,银保监会、住建部、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商业银行出具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导商业银行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向优质房地产企业出具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事件评论置换额度:不超过确保交付所需资金的30%。1)购房款应全部存入监管账户:购房人缴纳的定金和首付款、商业银行发放的按揭贷款以及其他形式的购房款等商品房预售资金,应当全部直接存入监管账户。2)监管账户资金达到规定额度后,房企才可以申请置换:监管账户内资金达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规定的监管额度后,房地产企业可向商业银行申请出具保函置换监管额度内资金。3)保函置换金额不超过确保交付所需资金的30%:保函置换金额不得超过监管账户中确保项目竣工交付所需的资金额度的30%,置换后的监管资金不得低于监管账户中确保项目竣工交付所需的资金额度的70%。支持对象: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的优质房地产企业。商业银行在出具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时,要参照开发贷款授信标准,充分评估房地产企业信用风险、财务状况、声誉风险、项目销售前景和剩余货值等,与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的优质房地产企业开展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业务。对债权债务关系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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