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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证券:汽车行业:汽车以旧换新开启三年新周期.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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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盘历史此前以旧换新和三轮乘用车购置税优惠政策:
以旧换新政策。2009年,财政部、商务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对以旧换新的车主最高给予1.8万元补贴。该政策实施至2010年底,淘汰老旧汽车、黄标车约60万辆,拉动新车消费647亿元。2020年,交通运输部等5部门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开展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
三轮乘用车购置税优惠政策:
第一轮自2009.1.20至2010.12.31。
1)2009.1.20-2009.12.31按5%征收车辆购置税。补贴期间,1.6L及以下排量车型销量同比增速由2009年1月的1%上行至同年12月的109%。2009年乘用车销量同比+53%,其中1.6L以下乘用车销量同比+71%。
2)2010.1.1-2010.12.31按7.5%征收车辆购置税,补贴政策逐步退出叠加高基数效应,全年同比增速回落.但整体销量仍然可观。2010年乘用车销量同比+33%,其中1.6L以下乘用车销量同比+32%。
第二轮自2015.10.1至2017.12.31。
1)2015.10.1-2016.12.31按5%征收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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