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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风证券:医药生物行业:完善国谈药品“双通道”管理,发挥定点零售药店优势.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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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近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医保药品的供应保障范围,并实行与医疗机构统一的支付政策。谈判药品供应保障多元化,破解谈判药品“进院难”“双通道”是指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意见》明确对于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的品种,要及时纳入双通道管理;结合前期国家医保局公布19种谈判药品的定点医药机构配备情况,预计此举将进一步推动谈判药品的供应落地。发挥定点零售药店优势,形成供应保障合力《意见》明确对纳入“双通道”管理的药品,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施行统一的支付政策,但同时也对定点零售药店政策的纳入提出了更高要求,包括信息化、药品管理、医保基金监管等方面;预计注重合规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的连锁药店龙头在此方面更具优势。创新药有望加速放量,连锁药店龙头有望迎增量《意见》从分类管理、遴选药店、规范使用、完善支付政策、优化经办管理、强化监管、加强领导等方面,对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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