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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收益凭证办法落地,关注业绩披露期超预期可能.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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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建议
收益凭证定位明确,分类管理控制风险。10月25日,中证协发布《证券公司收益凭证发行管理办法》,对券商发行收益凭证业务定位进行明确,指出收益凭证是证券公司在场外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是场外业务的重要组成。同时对余额实行分级管理,根据上一年度分类评价结果,A/B/C类余额分别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60%/50%/40%。强调要参照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要求,强化适当性管理,将收益凭证纳入整体债务额度进行管理,同时明确发行浮动收益凭证应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资格。目前证券公司收益凭证业务的规模占整体负债比例相对较小,同时设置两年的过渡期,对行业影响相对较小。办法弥补了证券公司在收益凭证方面的政策空白,既有利于规范券商债务融资工具的使用及相关业务的开展,提升分类评级较高券商的扩表能力,也有利于满足投资者的资产配置需求,拓展资产配置空间。
业绩披露临近,关注超预期可能。截至2024年10月27日,已有5家券商披露三季报及三季度业绩预告,由于三季度二级市场流动性改善及资产价格回升,首创证券、国元证券、红塔证券均实现业绩大幅增长,其中红塔证券及首创证券受低基数影响净利润同比大幅增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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