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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用通知书与入职审查环节如何规避法律风险

发布者:wx****81
2017-04-18
1022 KB 12 页
求职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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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用通知书与入职审查环节如何规避法律风险.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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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录用通知书并不是法律规定要发给候选人的一个文件,有两类情况应当发: 1、各方面制度非常正规完善的大型企业或外资企业; 2、员工要求。从员工角度来说大部分求职者都是骑驴找马,用行话说,一边还未离职,但觉得现单位没什么意思了需要找个新单位,通过新单位的面试后,新单位说可以入职,员工担心在原公司办完离职之后被新单位放鸽子,需要新单位发放录用通知书做保障,在接到通知之后再去原公司办理离职手续。若单位没有要求一定要发放录用通知书且候选人也没作要求的情况,建议口头通知一下就可以了,若是发书面通知的话单位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若企业一定要求发录用通知书且员工为在职状态,出于对员工负责的态度,发录用通知书还是有必要的。   录用通知书的内容要明确,尽量写清所有工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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