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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房地产:关于预售监管资金政策的点评-预售资金监管再优化,给予优质房企经营资金自主权支持.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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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11月14日,根据银保监会官网披露,中国银保监会、住建部、央行联合印发《关于商业银行出具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点评:用好用足政策工具箱,给予优质房企经营资金自主权支持1)2月10日,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近日相关部门下发了关于城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相关意见。最新意见明确预售资金监管额度由市、县级住建部门根据项目合同、工程造价等核定,达到监管额度之后的剩余资金则可以由房企提取使用。该办法实施有利于厘清各地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责任,增强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的灵活性,可对此前部分地方预售资金监管过严的做法起到纠偏效果。2)11月14日,中国银保监会、住建部、央行联合印发《关于商业银行出具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通知》允许商业银行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在充分评估房企信用风险、财务状况、声誉风险等基础上进行自主决策,与优质房企开展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业务。若预售监管账户内资金达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规定的监管额度后,房企可向商业银行申请出具保函置换监管额度内资金,保函置换金额不得超过监管账户中确保项目竣工交付所需的资金额度的30%,置换后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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