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证券行业:证监会《关于加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管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点评:公募基金第二阶段降费落地,券商基金代销业务竞争格局生变
文件列表:
东兴证券:证券行业:证监会《关于加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管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点评:公募基金第二阶段降费落地,券商基金代销业务竞争格局生变.pdf |
下载文档 |
资源简介
>
事件:12月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管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我们看到,征求意见稿延续了前期基金公司降低管理费的让利举措,和降费“第一阶段”相同,影响涉及公募基金募集、销售等多个环节,但“第二阶段”降费的影响更直接作用于券商。其中,第2条要求,“基金公司与‘研究实力强的券商’合作,通过券结模式和席位租赁模式支付佣金”,这就意味着“销售强研究弱”的券商未来难以获取佣金;第4条要求,“被动管理型基金的股票交易佣金费率原则上不得超过市场平均股票交易佣金费率(即毛费率万2.5-2.6),其他基金不得超市场均值两倍(即略超万5)”,这样就造成从市场主流佣金率万7-8到低于万5的变化,降费超过30%,但符合前期市场预期;第5条要求,“基金公司给某一家券商的佣金不能超过总和的15%(权益规模不足10亿元的保持在30%)”,基于该条规定,控参股中小公募基金的券商相对受益,但控参股大型公募基金,且佣金收入占总营收偏高的券商短期业绩压力较大;第6条说明,“券结基金不受第5条的比例限制”,意味着券结模式将成为券商和基金更为广泛合作的形式;第7条要求,“严
加载中...
已阅读到文档的结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