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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双控双限政策一览,汇总梳理

时间:2022-07-21  来源:www.WaiTang.com  作者:外唐智库  来源:  查看:1637  

各省双限双控政策

2021/8/17发改委关于印发《2021年上半年各地区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的通知能耗强度降低方面,青海、宁夏、广西、广东、福建、新疆、云南、陕西、江苏 9 个省(区)上半年能耗强度不降反升,为一级预警;对上半年严峻的节能形势保持高度警醒,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全年能耗双控目标特别是能耗强度降低目标任务。

2021/8/24广东《广东省 2021 年能耗双控工作方案》全面梳理在建、拟建、存量高耗能高排放(以下简称“两高”)项目,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以钢铁、化工、有色金属、水泥、玻璃等“两高”行业为重点,加强重点领域节能。

2021/9/11云南省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坚决做好能耗双控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工业硅、黄磷减产 90%,水泥产量压减 80%以上。确保绿色铝企业 9-12 月份月均产量不高于 8 月份产量。

2021/9/13陕西榆林发布《关于确保完成 2021 年度能耗双控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新建成“两高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本年度新建已投产的“两高”项目,在上月产量基础上限产 60%。其他“两高”企业实施降低生产线运行负荷、停运矿热炉限产等措施,确保 9 月份限产 50%。

2021/9/14《重点区域 2021-2022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征求意见稿)》往年重点区域的范围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和汾渭平原,而今年城市总数超过 60 个。将以石化、化工、煤化工、焦化、钢铁、建材、有色、煤电等行业为重点,全面梳理排查拟建、在建和存量“两高”项目,对“两高” 项目实行清单管理,进行分类处置、动态监控。

2021/9/16发改委发布《完善能源消费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国家继续将能耗强度降低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的约束性指标,合理设置能源消费总量指标,并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解下达能耗双控五年目标。

2021/9/23辽宁《关于辽宁省实施事故拉闸限电的情况说明》为防止全电网崩溃,根据《电网调度管理条例》,东北电网调度部门依照有关预案,直接下达指令执行“电网事故拉闸限电”。拉闸限电不同于有序用电,是保电网安全的最终手段,用电影响范围扩大到居民和非实施有序用电措施企业。

2021/9/23吉林《国网吉林供电公司、国网通化供电公通知》为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按东北电网指令,吉林(省)电网于当天 16 时 37 分采取限电措施,全省 9 个市区均执行了限电。部分用户停电,恢复供电时间待东北电网通知。

2021/9/27浙江《关于启动有序用电方案的通知》为有效应对供电缺口,必须遏制不合理用电需求,切实保障民生、学校、医院、养老院等重要用户的民生用电、重点单位、重点企业生活生产用电,从 9月28日起启动 2021 年 B 级有序用电方案。

2021/9/27黑龙江《黑龙江省实施有序用电情况通报》 9 月 10 日至 22 日,全省共启动 III 级和 IV 级有序用电 13 次。9 月 23 日开始,为防止电网大面积停电,依据《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相关预案,实施了紧急限电措施,给部分企业和居民生产生活带来一定影响。黑龙江省有序用电仍将持续一段时间。

2021/9/28国家电网召开保障供电紧急电视电话会议:把电力保供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坚决守住大电网安全生命线和民生用电底线,全力以赴保障电力供应。

2021/9/29东北能源监管局《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及 “迎峰度冬”期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将督促各电力企业重点防范电力供需矛盾导致大面积停电风险,做好迎峰度冬期间各项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电力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2021/9/29山西省保供十四省区市四季度煤炭中长期合同对接签订会:山西将充分发挥产煤大省的使命担当,努力增加煤炭产量,动态稳定煤炭价格,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支援各兄弟省份经济建设。

2021/9/29发改委就今冬明春能源保供工作答记者问:预计全国最高用电负荷将逐步攀升,有可能超过今年夏季和去年冬季峰值。将依法依规释放煤炭先进产能,有序增加煤炭进口,尽力增加国内天然气产量,保持中亚管道气进口稳定,压实责任保障煤电气电机组应发尽发。

2021/10/1国资委主任郝鹏:全力保障火电机组能发尽发、应发尽发 切实提高顶峰发电能力。郝鹏强调,要切实增强做好电力热力保供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加强发电生产设备管理,严格按照电网调度指令启动和运行机组,全力保障火电机组能发尽发、应发尽发。

2021/10/2全国发改委《关于做好发电供热企业煤炭中长期合同全覆盖工作的补充通知》明确补签长协合同的定价机制,补签合同量中超过企业动力煤长协 80%的部分可以自由协商定价,而在长协占比 80%以内的部分则需按照“基准价+浮动价”的机制定价。

2021/10/5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服务煤电行业正常生产和商品市场有序流通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全力做好今冬明春能源电力保供金融服务工作,满足能源电力供应合理资金需求。对符合支持条件的煤电、煤炭、供暖等企业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开辟绿色办贷通道,优先安排贷款审批投放,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2021/10/7内蒙古《关于加快释放部分煤矿产能的紧急通知》该文件要求相关部门通知列入国家具备核增潜力名单的 72 处煤矿,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临时按照拟核增后的产能组织生产,共计核增产能 9835 万吨。

2021/10/8国常会部署做好今冬明春电力和煤炭等供应:保障好群众生活和冬季取暖用能;在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尽快释放煤矿产能、交通运输部门保障煤炭运输;实施税收缓缴、保障购煤融资需求等措施支持发电企业增加电力供应;完善煤电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将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调整为原则上不超过 20%,对高耗能行业可不受上浮 20%的限制;加快推进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2021/10/9国家能源委会议:现阶段工业化城镇化深入推进,能源需求不可避免继续增长,针对以煤为主的资源禀赋提高煤炭利用效率,加大油气勘探开发。坚持全国一盘棋,不抢跑,从实际出发,纠正有的地方“一刀切”限电限产或“运动式”减碳,确保北方群众温暖安全过冬。提高清洁能源比重,更多依靠市场机制促进节能减排降碳,提升绿色发展能力。

2021/10/11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按照电力体制改革“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总体要求,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推动工商业用户都进入市场,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保持居民、农业、公益性事业用电价格稳定。

2021/10/13河南《关于实施 2021-2022 年度全省水泥企业秋冬季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对全省所有水泥生产企业按绩效分级安排错峰停产时间,原则上所有水泥企业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至 3 月 15 日错峰停产,另 A 级企业于今年 12 月停产,B、C 级企业于 11 月中旬至 12 月停产,D 级企业于 11 月中旬至明年 3 月中旬错峰停产。

2021/10/13京津冀及其周边地区《关于开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21-2022 年采暖季钢铁行业错峰生产的通知》 2021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确保完成京津冀及其周边地区粗钢产量压减目标任务。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3 月 15 日,以削减采暖季增加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目标,原则上京津冀及其周边地区钢铁企业错峰生产比例不低于上一年同期粗钢产量的 30%。

2021/10/13云南《云南省淘汰落后和推动低端低效产能退出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云南省将围绕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金属等六大高耗能行业,出清技术方面落后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能耗、环保、质量、安全不达标和生产不合格产品的落后产能,分行业有序退出“限制类”产能。

2021/10/15广西《关于坚决做好能源电力保供工作的通知》用能限供不限民用,用能涨价不涨居民、农业。限电不拉闸,限气(天然气)不关阀。能耗“双控”力戒简单一刀切,保障煤电企业机组出力,杜绝因能耗“双控”限制煤电企业机组出力,纠正“一刀切”停产限产或“运动式” 减碳。电厂厂内存煤量不低于运行 7 天的需求。

2021/10/18广东,全省能源电力保障工作视频会议:深挖潜力,全力增加电煤、天然气等一次能源供应。加强精准调度,确保能源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发挥市场调节资源优势,合理疏导燃煤、燃气机组发电成本。依法依规限制“两高”企业用能,确保完成年度能耗双控目标。健全预防处置机制,加强能源安全风险管控。

2021/10/19韩正在发改委召开座谈会部署今年四季度和明年初有关重点工作:加强分类指导和政策协同,在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前提下有效增加煤炭生产能力。研究采取有力举措,坚决遏制、依法规管囤积炒作。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从供需两端发力促进能源行业平稳健康发展,重点调控高耗能行业用能,做好精细化有序用能管理。

2021/10/19发改委召开今冬明春能源保供工作机制煤炭专题座谈会:进行干预的具体措施,促进煤炭价格回归合理区间,促进煤炭市场回归理性,确保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严厉打击散播虚假信息、价格串通、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2021/10/19发改委召开煤电油气运重点企业保供稳价座谈会:着力排查异常交易和恶意炒作行为,各重点煤炭港口要主动向监管部门提供恶意囤积、哄抬价格等违法线索,对于明显超出合理水平的交易限制其运输、装卸,全力维护煤炭市场秩序。

2021/10/20发改委领导赴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调研:高度关注动力煤期货交易价格波动,着力加强期货市场穿透式监管,梳理排查异常交易,依法严厉查处资本恶意炒作行为并公开曝光,有效维护市场秩序,为煤炭保供创造良好的资本市场环境。

2021/10/20发改委赴河北曹妃甸港督导煤炭保供稳价工作:督导组一行实地督导了有关企业中长期合同履约、港口煤炭运输等情况。了解当前供需形势,坚决遏制、依法规管囤积炒作,确保今冬明春能源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强调对恶意囤积、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全力维护煤炭市场秩序。

2021/10/20国常会要求依法打击煤炭炒作: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保障群众取暖。充分发挥煤电油气运保障机制作用,做好日调度、周平衡。鼓励地方对供气供热企业给予支持,保证民用气和取暖价格基本稳定。科学实施有序用电,做好“压非保民”预案,合理控制城市夜景亮化。

2021/10/20证监会就动力煤价格过快上涨答记者问:指导交易所采取提高手续费标准、收紧交易限额、研究实施扩大交割品的范围等多项措施,坚决抑制过度投机,杜绝资本恶意炒作。继续配合宏观管理部门做好期现联动监管,有针对性地组织加强对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和引导,稳定市场预期。

2021/10/21山西《临汾市 2021-2022 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管控方案的通知》钢铁、焦化、铸造、炭黑、砖瓦、耐火、陶瓷、石灰、水泥熟料及粉磨站等重点涉气行业企业纳入管控范围。2021 年 10 月 21 日-2022 年 3 月 31 分两个时段实施,管控停限产时长在两个时段平均落实。

2021/10/22发改委召开研究制止煤炭企业牟取暴利的政策措施专题会议:会议听取了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和部分重点煤炭企业关于行业生产经营状况及产量、价格、成本、利润等情况的汇报,讨论了行业合理价格和利润水平,研究了制止煤炭企业牟取暴利、保障煤炭价格长期稳定在合理区间的具体政策措施。会议强调对违反现行制止牟取暴利规定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

2021/10/25国家发展改革委赴中央企业调研推动煤炭增产增供: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负责同志带队,委体改司、运行局有关工作人员参加,赴国家能源集团、华能集团、大唐集团、中煤集团等调研对接中央企业煤炭增产增供工作。

2021/10/27河南省加强迎峰度冬金融支持力度保障煤电企业购煤等合理融资需求:河南省发改委会同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省银保监局、河南省金融局,建立了迎峰度冬金融支持协调联动机制,组织全省煤电、煤炭企业申报了一批有信贷融资需求、信用良好、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煤电、煤炭和储煤基地项目。申报项目共 122 个,项目总投资 300 亿元,融资总需求 543 亿元,其中流动性资金需求 300 亿元,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243 亿元。

2021/10/27生态环境部:要做好重大能源供应项目环评服务 尽快形成合法产能: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务会议,分析当前环境经济形势,研究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会议指出,要采取务实举措,推进“六个做好”。要做好重大能源供应项目环评服务,在确保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提高审批效率,提出严格环保要求,尽快形成合法产能,保障能源供应。做好热源保障,对“煤改气”“煤改电”措施落实和保障情况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排查,督促北方清洁取暖重点地区严格“以气定改”“先立后破”,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2021/10/27大商所:调整焦煤、焦炭期货各月份合约交易限额:大商所公告,经研究决定,自 2021 年 10 月 28 日交易时(即 10 月 27 日夜盘交易小节时)起,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在焦煤和焦炭期货各月份合约上单日开仓量不得超过 50 手。该单日开仓量是指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当日在焦煤和焦炭品种单个期货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

2021/10/27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开展煤炭现货市场价格专项督查 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统一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组成 4 个联合督查组,分赴晋陕蒙煤炭主产区和秦皇岛港等北方主要下水煤港口,开展煤炭现货市场价格专项督查。督查组将深入煤矿、交易市场、发运站、储煤场、码头堆场、煤炭贸易企业、用煤单位,实地调查煤炭现货市场价格,督促有关市场主体守法合规经营,促进煤炭现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021/10/27国务委员王勇指出:国资央企要千方百计促进煤炭增产增供,带头平抑煤炭价格:王勇指出,当前能源电力保供形势复杂严峻,国资央企要主动担当、积极履责,切实发挥保供主力军作用,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千方百计促进煤炭增产增供、电力多发满发、天然气增产增储,带头平抑煤炭价格,有效畅通物流运输,全力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

2021/10/29生态环境部拟于近期印发实施《2021-2022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生态环境部周五表示,拟于近期印发实施《2021-2022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在实施范围上,考虑各地秋冬季大气环境状况和区域传输影响,2021-2022 年秋冬季攻坚范围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和汾渭平原城市基础上,增加河北北部、山西北部、山东东部和南部、河南南部部分城市。

2021/11/2韩正在国家电网召开座谈会要求做好今冬明春能源保供: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强调,要多渠道增加电煤和天然气供给,继续抓好电煤保供稳价,大力推进煤炭清洁利用。要尽快把煤电企业发电能力恢复到正常水平,促进非计划停运发电机组常态化运行,实现应发尽发。政府要依法加强对煤炭价格的调控,加快研究煤电联动的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

2021/11/3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散布煤价不实信息的媒体进行约谈:国家发展改革委约谈《期货日报》,针对其发布的关于煤炭保供稳价工作的失实报道,要求其严守真实、客观、公正原则,严禁捏造、散布煤炭相关不实信息。

2021/11/3山西、内蒙古、陕西严厉打击违规存煤场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开展煤炭产地存煤场所清理整顿工作的部署,山西、内蒙古、陕西立即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本辖区内存煤场所进行全面摸排,分类加强监管和清理整顿,坚决清理取缔未经批准以及未办理用地、环保、安全等手续的存煤场所,严厉打击利用违规存煤场所囤积居奇、哄抬煤价等非法牟利行为。

2021/11/3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的通知:要求对供电煤耗在 300 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上的煤电机组,应加快创造条件实施节能改造,对无法改造的机组逐步淘汰关停,并视情况将具备条件的转为应急备用电源。“十四五”期间改造规模不低于 3.5 亿千瓦。

2021/11/8应急管理部:在保供同时加大对违法违规煤矿打击力度:推动加强煤矿安全增产保供措施,国家矿山安监局对 10 个煤矿灾害严重地区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推动具有增产潜力的煤矿尽快释放产能,在保供的同时也要加大对违法违规煤矿的打击力度。

2021/11/16韩正副总理:扎实做好今冬明春保暖保供工作:要继续增加电煤和天然气供给,推动具备增产潜力的企业释放产能,加强电煤和天然气合同签约履约情况监管,依法查处哄抬煤炭价格行为。要全力解决发电企业机组出力受阻问题,确保冬季高峰时段发电能力高于去年同期水平。

2021/11/22关于印发《电机能效提升计划(2021-2023 年)》的通知:到 2023 年,高效节能电机年产量达到 1.7 亿千瓦,在役高效节能电机占比达到 20%以上,实现年节电量 490 亿千瓦时,相当于年节约标准煤 1500 万吨。

2021/11/24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座谈会专家建议加快建立煤炭价格区间调控长效机制:完善煤电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鼓励煤炭企业与燃煤发电企业在合理区间内开展中长期交易,鼓励燃煤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在中长期交易合同中明确煤炭、电力价格挂钩联动机制。

2021/11/30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就建立煤炭生产流通成本调查制度开展调研:尽快建立煤炭生产流通成本调查制度,为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提供支撑。

2021/12/14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振作工业经济运行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打通堵点卡点,确保工业经济循环畅通。扎实推进能源安全保供,加强资源统筹调度,推进煤炭优质产能充分释放;做好大宗原材料保供稳价。持续密切监测大宗原材料市场供需和价格变化,大力增加大宗原材料市场有效供给,灵活运用国家储备开展市场调节。

2021/12/29工信部等三部委联合发布《“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到 2025 年粗钢、水泥等重点原材料大宗产品产能只减不增;鼓励龙头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打造若干世界一流超大型钢铁企业集团;探索建立钢铁等行业错峰生产机制

2022/1/19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强春节期间煤电油气运保障和市场保供等:进一步抓实抓细能源和市场保供工作,保障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求。要发挥好煤电油气运部际协调机制作用,压实能源保供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保持煤炭正常生产,优先保障发电供热用煤运输。支持煤电企业应发尽发,多渠道提升新能源发电出力,用好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加强余缺互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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