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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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监制。2.签订本合同前,卖方应当向买方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3. 卖方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方尽到提示义务。买方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4.在本合同文本【】中划“√”表示选定,划“×”表示不选定;空格部位填写内容,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空格部位若为空白句,应以“以下空白”字样注明。5. 卖方与买方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6. 买卖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卖方和买方都应当分别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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