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证券:房地产行业银保监允许保函置换预售资金规定的点评:允许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优质房企流动性压力或将进一步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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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11月14日银保监办发?2022?104号文,中国银保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发布商业银行出具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允许商业银行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在充分评估房地产企业信用风险、财务状况、声誉风险等的基础上进行自主决策,与优质房地产企业开展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业务。房地产企业要按规定使用保函置换的预售监管资金,优先用于项目工程建设、偿还项目到期债务等,不得用于购置土地、新增其他投资、偿还股东借款等。房地产企业要按约定承担监管账户内的资金补足义务,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充足。点评本次为全国性的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统一规定,至此形成了信贷、发债、信托、预售资金等多维度的房企融资端支持政策,多方位解决短期内房企面临的流动性问题。此前预售资金监管多以地方性政策为主。据我们的不完全统计,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被超过17个城市运用,包括北京、成都、南京、武汉、长沙、济南、郑州、天津、珠海、长春、海口、银川、无锡、淄博、衡阳、宿州、阜阳等。从额度方面,本次统一规定保函置换金额不得超过监管账户中确保项目竣工交付所需的资金额度的30%。这样可以最大程度的保证资金安全,降低银行风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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